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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的重点和难点,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对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农产品增产提质,具有重要的污染防治现实意义和长远的生态安全战略意义。
习 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 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广西南流江流域针对生猪养殖污染问题,创造性地实施了“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的治理方案,南流江水质3 个月内从劣五类改善为三类并稳定保持。这一做法,避免了“禁养”“清拆”和压产减栏等方式对生猪养殖业以及农户生计的不良影响,得到了养殖户和种植户的广泛积极响应,实现了环保与产业协调同步和环保优化产业发展。
“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的做法和成效被新华社、中央电视广播总台等多家媒体报道,并于2019 年入选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干部教材《落实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攻坚克难的案例》。
各界普遍对“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的思路和做法等表现出浓厚兴趣,本刊特邀时任南流江治理专家组组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思路的具体提出者和主要推动实施者孔源博士,就几个关键问题做个梳理——
粪尿腐熟而成的沼液肥是污染物还是肥料?
粪污要资源化一定要先干湿分离吗?
种养结合等于种养一体吗?
养殖户为什么会自觉配合?
种植户为什么愿意施用沼液肥?
文/孔源(博士,生态环境部一级调研员。原标题《贯彻落实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清概念 更新观念 创新方式 不断提高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水平》,内容略有修改)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2020年第2期,转载自中国生态文明公号(2020年5月11日),原题为“畜禽粪污资源化真的很难?观念一变 境界全开——基于南流江流域“截污建池、收运还田”体系设计和实施效果的深度分析”
南流江, 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最大的独流入海河流, 流域面积8600 多平方公里,流域人口600 多万,是玉林的母亲河。2016 年~ 2018 年5 月,南流江水质从三类持续恶化到劣五类, 被列入2016 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 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问题清单。玉林市和相关区县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分析和研判,精准确定了导致近年来南流江水质恶化的主要污染源,这就是10 万多生猪养殖场户普遍的粪污直排。借鉴国内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经验,结合实情,当地以福绵区、博白县为先导,创造性地实施了“截污建池、收运还田”这一低成本、快速度的治理方式。
“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的具体做法是,对养殖户,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建设足够容量的化粪贮肥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全部进入池中贮存发酵成为沼液肥;对种植户,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带动等手段,提高施用沼液肥的接受程度和积极性;对沼液肥经纪人第三方主体,按照“政府支持,合作社主体,市场化运行”方针,扶持其为种养主体提供对接服务,通过合理的受益者付费机制保证正常持续运营。
在“截污建池,收运还田” 体系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有以下五个主要关键点。
一、理清概念:是污染物还是肥料?
氨氮、COD 浓度高的不一定就是污染物
生猪粪污实现资源化利用,即转化为肥料还田,是生猪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根本手段。但是,不少地方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粪污腐熟而成的沼液肥氨氮、COD 浓度高,超过了污水排放标准,施放于农田就等于向农田违法排污。也正因此,农田施用沼液肥在很多地方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影响了资源化水平的提高。
其实,这是由于对污染、污染物的法律概念不熟悉而造成的。
《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水污染物,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的,能导致水体污染的物质。”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依据法律所述,任何物质,如果正确处置或利用,没有导致水、土特性的改变,没有影响水、土的有效利用,没有影响人体健康,没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就不能直接被定义为污染物。
那么沼液肥是不是污染物?如果直接“下水”,肯定是污染物。但如果正确施用“入土”,而不是直接“下水”,并不会导致水土污染,就不能被定义为排向农田的污染物。相应地,向农田施用沼液肥也并非向农田“排污”。既然不是排污,就不应该用氨氮、COD浓度等指标来评价其是否“超标”。好比牛奶的氨氮、COD 浓度都非常高,如果要用这两项指标来衡量出厂的牛奶,都“严重超标”。很显然,这种评价方式是十分滑稽的。
另外,还有很多人担心,有人会打着沼液肥还田的幌子,以过量施用沼肥的方式达到排污目的。实际上,农田等地块只要处于正常耕作或经营状态,其经营管理者是不会允许沼液过量施用的,沼液肥是花钱买来的,就更不可能被过量施用了。
二、更新观念:粪尿一定要干湿分离吗?
有机肥也可以是液态的
一提起有机肥,人们的印象往往是一堆堆、一包包、一袋袋的固体粉状有机肥产品,往往想不到沼液这样的液态有机肥。
目前,绝大多数畜禽养殖场和有机肥厂,都是将粪污进行干湿分离,将固态部分通过堆肥等工序,制成“一包包”的有机肥, 即固态有机肥。这种固态有机肥综合施肥成本较高。以种植玉米为例,一亩地施一次底肥,购买并施用固态有机肥的综合成本约为1000 元,普遍高于种植收益, 用起来不划算。而且由于体积大重量大,农民用起来很吃力,“用不动”的问题很突出。
实际上,有机肥不一定非要是固态的,也可以是液态的。在南流江流域采用的“截污建池、收运还田”体系中,当地采取的策略就是,“粪尿全混、就地腐熟、就地贮存、机械喷施”。即要求养殖场户根据养殖量配备存量足够的化粪池+沼液肥贮存池, 就地腐熟、就地贮存,然后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械喷施。如此算来,对种植户来说,综合施用液态肥, 每亩田地仅需付费约80 元,与购买化肥的成本持平,且不需要自己动手施肥。
那么,液态肥的肥效如何?粪尿全混腐熟的沼液肥氮磷钾等养分更为均衡全面,速效缓效兼具, 肥效更好,还具有抗病扛逆等功效。南流江流域的实践证明,“提质、增产、多卖钱”,是看得见的效果。以百香果为例,施用液态肥后,亩产由2000 斤提高到9000 斤,增产350%,且糖度提升近1 倍,可由11 度提高到19 度。
不少人有疑问,沼液肥养分浓度比固态肥低很多,相应的,其运输成本相对就会比较高。实际上,按照一般农区需肥地块的分布情况,沼液肥基本可以在3~5 公里范围内被用掉,运输成本是可以接受的。此外,采取的收费清运机制, 倒逼了养殖场户尽量节约用水,有的甚至还主动实施了节水改造,从而进一步降低了运输成本。
三、创新方式:“种养结合” 等于“种养一体”吗?
可以引入粪肥经纪人这一第三方市场主体作为种养结合“连接键”
目前,种植业和养殖业各自向着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种地的不养猪,养猪的不种地”现象比较普遍。不少地方为了推动粪污资源化,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实现“种养结合”。很多养殖场被要求自行配套土地以“消纳”所产生的粪污, 方可获准运营。种养结合由此被僵化或狭义理解为“种养一体”。由于配套土地困难,很多养殖场户一筹莫展。即便落实了配套土地,又会因精力体力或经验不足、施肥不科学等原因导致污染或影响种植业收益,粪污“消纳”常常成为养殖场户的一大心病。
针对这种情况,“截污建池, 收运还田”体系引入了粪肥经纪人这一市场主体,作为适应当前日益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的养殖和种植个体间的新型“连接键”,以构建基于市场机制、依靠经纪人的种养结合新形式。
具体来说,就是由当地政府通过购置沼液肥抽运喷施专用车辆、装备,扶持沼液肥经纪人、合作社,专业从事沼液肥的收运和喷施还田服务。服务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向养殖场户收取沼液清运费,约每吨10 元;二是向需肥种植户收取施肥服务费,每吨约30 元起。通过收取服务费,经纪人可以获得每吨8~10 元的利润,有较好的职业吸引力。
依靠专业的沼液肥经纪人,实现了新型种养结合——养猪的专心养猪,种地的专心种地,中间的结合环节,由经纪人来完成。
四、抓住根本利益诉求:养殖户为什么会自觉配合?
低成本实现治理,即可安心养猪
养殖场户的根本利益诉求,就是能够安心养猪。而安心养猪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有效防治污染。不少地方在推进治理过程中,由于一时找不到妥善长效的治理路子, 便将养殖业视为污染行业加以禁止和限制,甚至采取“以禁代治”“以清理代替治理”的方式,影响了产业发展和农户增收致富。即便予以一定补偿,农户也会受到严重损失,甚至影响生计。而要求养殖场户上马造价和运行成本都难以接受的治污设施,也遭到养殖场户或明或暗的抵制,效果不佳。
“截污建池”的策略,仅要求养殖场户根据养殖量,配备存量足够的化粪池+沼液肥贮存池, 满足当地最大施肥间隔时间的贮存池容需要并保证腐熟。建设成本为每头存栏猪仅约200元左右, 且没有运行费,管理简单。不需要减少规模,也不需要额外的处理设备,只需要按要求保证粪污贮存腐熟不排放,支付一定的清运费,做到“存得住、能腐熟、不排放”即可“杜绝排污,安心养猪”,养殖场户普遍能够接受。由于建池后养殖场户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甚至还大大降低了粪污管理劳动强度,得到了广大养殖场户的积极支持。
五、舒缓心理负担:种植户施用沼液肥的意愿从何而来?
好用又不贵还有保险托底
多年来,有机肥叫好不叫座。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种植户不愿意用,即便给予补贴,甚至免费赠送。
究其原因,除了很多农户不知道沼液可以作肥料之外,施肥劳动强度大、种植户“用不动”, 是一个主要瓶颈。此外,有机肥的肥效也受到怀疑,“有机肥低产、减产”的说法非常普遍,“今粪非夕粪”“重金属、激素、抗生素超标”“猪粪有毒”等说法也甚嚣尘上,使得对有机肥本已陌生的种植户更不敢施用。
为提高种植户施用沼液肥的积极性,“截污建池,收运还田” 体系中主要采取了5 个措施。
一是抓检测、强宣传。邀请生态环境部南京所专家对当地沼液肥的安全性进行了检测并公布数据,破除“猪粪有毒”的顾虑, 让种植户放心。
二是抓技术,强指导。由农业局组织专家对种植户进行沼液肥施用技术指导,针对不同土质、不同种植品种提出相应的施肥方案,优化施肥效果。
三是抓典型,搞示范。通过发动干部、种植大户等带头在蔬菜、水果等见效快的品种上施用沼液肥,让“提质、增产、多卖钱”的肥效看得见,如香蕉增产50%,百香果增产350% 等,吸引更多种植户接受沼液肥。
四是上保险,“定心丸”。请中国再保险集团设计并由其旗下中国大地保险出台了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个“沼液肥施用第三者责任险”,给正常施用沼液肥出现烧苗死苗提供保障。
五是信息化,建平台。请中再集团设计了基于手机客户端和卫星定位系统的沼液肥收运喷施服务信息平台“肥嘟嘟”,为粪肥经纪人、种植户、养殖户提供沼液肥收贮运信息服务,实现在线订肥、在线支付、在线出保单、运输路径优化等功能,进一步降低沼液肥收运喷施成本,提高沼液肥经营收益,也为加强粪污治理和利用环境监管提供信息支撑。
小结
“截污建池,收运还田”是贯彻习 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粪肥还田、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其主要表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思路上,从禁止、限制产业发展转向优化和服务产业发展,摒弃了“禁养清拆”“减栏压产” 等有碍产业健康发展的“一刀切” 治理方式——通过实行简便易行的“截污建池”,充分发动养殖户并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养殖场户治理责任;通过构建“收运还田” 体系,形成依靠市场的沼液肥还田长效机制。
二是观念上,从“种养一体” 的狭义种养结合方式拓展升级为依靠经纪人联结种养业的种养结合新机制,肥料形态从固态拓展到液态,创新了粪污治理和资源化体系架构、营运机制,破除了配套土地难、施肥成本高等瓶颈问题。
三是策略上,从重监管转向重引导,要求养殖场户“截污建池”,不强调上马昂贵的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或有机肥制造设施,降低了治污成本和劳动强度,提高了养殖场户治理主动性,实现“要我治”到“我要治”的转变;通过“收运还田”实现沼液肥还田专业化、市场化运营,让沼液肥成为商品,从而大大降低了环境监管压力。
通过理清概念、更新观念、创新方式,通过广泛发动农户、充分依靠市场,南流江流域粪污治理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实现了水质大幅度快速度提升,还有效提升了当地农田地力,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实现了“水清地肥物阜民丰生态美”,修复了绿水青山,打造了金山银山,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著名论断。